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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24-04-22 14:14  点击:641

一、修订后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评价适用对象范围和组织实施程序有无变化?

没有变化。修订后适用对象范围仍然是对广州市本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进行绩效评价。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承储企业组织自评,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对辖区内承储企业组织复评,市储备粮管理中心组织终评。

二、此次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修订有哪些主要内容?

修订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优化轮换监管考核体系。对年度计划延期或调减、超期轮换等项目进行细化、量化,平衡不同体量承储企业轮换工作评价结果,进一步增强轮换计划和日常轮换管理工作严肃性。二是强化信息化推广应用导向。新增储备粮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视频监控设备使用两项指标,进一步压实承储企业储备粮管理信息化建设责任,提高全市储备粮信息化监管水平。三是突出事后评价的威摄力,增设“一票否决”事项指标。对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数据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轮换任务等12种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列为无等级企业,进一步增强评价威慑力。

三、修订后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评价如何组织实施?

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评价仍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主要对承储企业上一年度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2023年度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情况仍遵照原实施细则进行量化考评。2024年开始按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行量化考评。

平时考核主要汇总国家、省、市组织的专项检查以及春秋普查、随机检查、日常监管等监督检查过程中有关情况。

年终评价区分为企业自评、区级复评、市级终评、评价公示和结果发布五个程序。

四、修订后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如何运用?

市本级储备粮绩效评价根据最终得分确定承储企业等次,包括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CC级、CC级、C级九个等级。低于60分或基本评价指标不达标的无等级。

年度评价为A级(含)以上且排名靠前的承储企业给予通报表彰、颁发奖牌,并在次年度承储招标评标中给予加分。

年度评定等级为CCC级(含)以下的承储企业在次年度市本级储备粮油承储招标评标中给予减分,并约谈CC级或C级的承储企业负责人、督促其整改提高,初次评定无等级的承储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为原等级的,按《广州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及有关协议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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