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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改革期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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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0-10-11 03:56:17  来源: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22
核心提示:自今年6月1日起,市级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由市卫生局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此,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作了全面工作部署。
发布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0-06-13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自今年6月1日起,市级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由市卫生局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此,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作了全面工作部署。

  为全面做好全市餐饮食品安全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在区市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前,目前承担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区市卫生等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继续做好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全市各级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组织下,开展监管工作。

  望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做到在改革过程中,各项监管工作不空位、不缺位、不断档,切实保障全市食品安全,维护、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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