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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 (2018年 第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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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8-06 10:27:42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01
核心提示:为严厉打击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避免公众受违法广告误导,保护公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将近期发现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情况予以公告。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2018年 第68号
发布日期 2018-08-02 生效日期 2018-08-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严厉打击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行为,避免公众受违法广告误导,保护公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现将近期发现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情况予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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