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 《大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清单》的通知 (大市监联 [2021] 4 号)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 《大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清单》的通知 (大市监联 [2021] 4 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15 11:11:47  来源: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75
核心提示:为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司法局于2020 年 8 月 28 日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制度的意见》 (大市监 也2020页 72号) , 并以清单形式列明了 36 个可适用告知承诺免罚制度的轻微违法行为。 目前, 鉴于 《 意见》 所依据的各类法律、 法规及规章进行了多次释改废, 为紧密衔接上位法的变化, 现对 《意见》 中所附的 《 大连市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清单》 进行动态调整, 请各部门遵照适用。
发布单位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司法局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大市监联 [2021] 4 号
发布日期 2021-03-12 生效日期 2021-03-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210)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0)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