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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畜产品申报及检查要领》修改单(2022.1.1)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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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2-16 02:44:44  浏览次数:3255
核心提示:12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115号告示,修改《进口畜产品申报及检查要领》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1.为了使在进口申报时不提交可以通过电脑确认的文件,将简化信访人员提交的文件,并接收电子化检验样本,启用交接单。2.同一公司的同一不合格畜产品现场检验结果全部不合格时,应当从下次进口开始连续检查5次。3.针对已确认有危害风险的畜产品,向该出口国政府要求纠正时,应制定详细的纠正流程,如通报内容、提交资料的期限等。4.制定用于原料供给、调节物价的紧急进口畜产品快速通关援助规定。5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115号
发布日期 2021-12-29 生效日期 2022-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12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115号告示,修改《进口畜产品申报及检查要领》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1.为了使在进口申报时不提交可以通过电脑确认的文件,将简化信访人员提交的文件,并接收电子化检验样本,启用交接单。2.同一公司的同一不合格畜产品现场检验结果全部不合格时,应当从下次进口开始连续检查5次。3.针对已确认有危害风险的畜产品,向该出口国政府要求纠正时,应制定详细的纠正流程,如通报内容、提交资料的期限等。4.制定用于原料供给、调节物价的紧急进口畜产品快速通关援助规定。5.扩大新设、强化标准、规格的精细化检查项目的信息公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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