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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轻微违法免责免罚清单汇总(更新至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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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09 02:10:49  浏览次数:228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有关要求,深化各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发布各领域的轻微违法免罚清单。食品伙伴网就目前为止各地已发布的轻微违法免责清单进行了汇总。该汇总仅供参考,后续将不定期更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有关要求,深化各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发布各领域的轻微违法免罚清单。食品伙伴网就目前为止各地已发布的轻微违法免责清单进行了汇总。该汇总仅供参考,后续将不定期更新。
北京: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的通知 (京市监发〔2020〕99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0〕29号)

上海:

上海市司法局等关于印发《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沪司规〔2019〕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二)》的通知 (沪市监规范〔2021〕6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三)》的通知 (沪市监规范20220011号)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广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 (粤市监规字〔2022〕8号)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粤农农规〔2022〕2号)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资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的通知 (穗农〔2021〕159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劳动监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河北: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冀市监规〔2021〕12号)

河北省商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试行)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粮食流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冀粮督查〔2022〕49号)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冀农规〔2022〕2 号)

天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药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规〔2020〕4号)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柔性执法工作规定(试行)》 《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浙江: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的通知 (浙市监法〔2019〕24号)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市监法〔202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浙环发〔2020〕14号)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宁市监规发〔2020〕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应急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宁应急〔2022〕1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宁粮规发〔2020〕1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

河南: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及清单的通知 (豫市监办〔2021〕191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豫卫法规(2021)11号)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豫粮办〔2021〕198号)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豫药监执法〔2021〕170号)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领域轻微违法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豫商办文〔2021〕47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豫环办〔2021〕68号)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应急管理厅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豫应急办 [2021] 119号)

海南: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琼市监规[2021]3号)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海南省农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告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琼商法规〔2021〕3号)

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流通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琼环执字〔2021〕9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我省卫生健康领域实施初次违法免罚的通知 (琼卫规〔2021〕4号)

安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皖市监法〔2021]1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皖环发[2021]33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皖环发[2022]30)

湖北: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适用指引》的通知 (鄂市监法〔2022〕48号)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鄂环发〔2021〕27号)

黑龙江:
黑龙江省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药品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黑药监规〔2020〕4号)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处罚违法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 (黑环规[2021]6号)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 ) 》的通知 (黑应急规〔 2021 〕 8 号)

贵州: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黔市监发〔2022〕1号)

江西: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 版)》的通知 (赣市监规〔2022〕4 号)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领域轻微违法不罚指导意见》《江西省农业领域轻微违法不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赣农规字〔2022〕3号)

云南: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西藏: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山西: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晋市监发〔2021)195号)

山东: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青海: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青市监法〔2022〕22号)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的通知 (内市监法规〔2022〕6号)

辽宁:
辽宁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版)

江苏: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的通知 (苏市监规〔2021〕6号)

吉林: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吉市监联字〔2022〕10号)

甘肃: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甘环执法发〔2020〕30号)

湖南: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农村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湘农发〔2022〕94号)

重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1〕136号)
 标签: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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