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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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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14 01:24:30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195
核心提示:为保证学校食品安全,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近日,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月上旬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为保证学校食品安全,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近日,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月上旬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检、集中整治、督导评估四个阶段开展,聚焦强化食品安全数据归集整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关注重点问题聚焦风险环节、狠抓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广新型校园供餐用餐模式、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教育等方面重点工作,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民办托幼点食堂、托管培训机构食堂、采用校外配餐模式供餐的学校(以下简称“服务学校”)、校外配餐企业、为学校提供食品、半成品及原料的中央厨房(以下简称“中央厨房”)、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相关部门和各学校主管(办)单位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民办托幼点、供餐的托管培训机构、服务学校、校外配餐企业和中央厨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全面自查自检;各区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主管责任,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民办托幼点食堂、托管培训机构食堂、服务学校、校外配餐企业、中央厨房、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学校主管(办)单位对所管(办)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公安部门依法及时受理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专项检查期间,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将对各区相关部门和各学校主管(办)单位完成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学校主体责任、校外配餐企业主体责任,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证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地区: 天津
 标签: 市场监管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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