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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的通知 (桂农厅办发〔202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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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6-06 10:12: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268
核心提示:为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9号)和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隆安县等12个县(区)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项目县,其中灵川县为2023年新建县,其余11个为2022年续建县;14个市、104个农业县和金光农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宣传培训、技术推广和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等工作。为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我厅制定了《2023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桂农厅办发〔2023〕94号
发布日期 2023-06-05 生效日期 2023-06-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金光农场:

为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9号)和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3〕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隆安县等12个县(区)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项目县,其中灵川县为2023年新建县,其余11个为2022年续建县;14个市、104个农业县和金光农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宣传培训、技术推广和田间试验、农户施肥调查等工作。为确保项目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我厅制定了《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2023年化肥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农业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广西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科学施肥,做好2023年全区化肥减量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促进种植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实施多元替代,加强肥料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促进施肥精准化、智能化、绿色化、专业化,提高化肥利用率,稳定农用化肥施用总量,为稳粮保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完成肥料效应等田间试验250个、农户施肥调查8500户,以县为单位更新完善肥料配方,推广应用智能化推荐施肥专家系统和广西测土配方施肥点点通应用服务平台,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6360万亩次以上、发展绿肥种植320万亩以上。推进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配套,统筹推广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施用缓控释肥等多元替代措施,加强机艺融合、技物结合、物械配合,打造84万亩次“三新” 集成配套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突出精准高效,打造测土配方施肥升级版。合理布设田间试验。各地要加强与大学试验站、科研院所试验基地等协同合作,合理布设有机无机配合、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中微量元素、新型肥料等田间试验。强化田间试验点日常管理,规范开展取样、分析、测产等工作,相关试验数据及时填报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系统。充分挖掘基础数据。组织科研教学等技术力量,整理分析近年来的田间试验、土壤植株测试、农户调查等数据信息,摸清土壤养分变化和作物养分吸收规律。充分挖掘基础数据信息,以县为单位定期修订完善养分丰缺和推荐施肥指标体系。应用智能化推荐施肥专家系统。根据数据挖掘结果,优化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比例,调整配方肥养分形态配合,强化基肥追肥合理运筹,制定县域肥料配方和施肥方案,依托智能化推荐施肥专家系统和广西测土配方施肥点点通应用服务平台,建立肥料配方发布固定渠道,引导农民按“方”施肥。强化农企对接,促进配方肥生产和推广应用。

(二)推进“三新”集成配套落地。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充分发挥“三新”样板示范带动作用。创建示范样板。选择基础条件优、产业代表性强、技术支撑好的区域,围绕主栽作物、针对关键问题重点打造“三新”核心样板区,树立标牌、明确模式,做到有规模、可观摩、可推广。集成“三新”模式。集成测土配方、营养诊断以及增施有机肥、绿肥替代等新技术,配套缓控释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等新型肥料,采取侧深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无人机喷(撒)施等新方式,强化机艺融合、技物结合、物械配合,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强化“三新”落地。筛选集成配套完备且示范应用效果良好的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模式,加强技术论证和熟化验证,科学划分适用区域,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带动等多种方式加大推广力度,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三)推进大豆接种根瘤菌等微生物菌剂。聚焦大豆种植,在大豆种植过程中接种根瘤菌剂,通过拌种、包衣或喷施等方式,推广使用根瘤菌等微生物菌剂,强化生物固氮,减少氮肥施用,提升大豆产量和品质。因地制宜开展大豆接种根瘤菌剂配套技术集成,增施有机肥、减施氮肥、巧施磷钾肥、配施微量元素肥料。

(四)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成效评价。建立健全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化肥利用率为主的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化肥减量化效果。强化肥效监测。按照“统筹规划、区域设点、综合实验”要求,完成2022年未完成的化肥利用率试验,开展主要粮食作物肥效、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为优化肥料配方和施肥方案提供支撑。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科研、教学等有实力的单位协助开展田间试验,但项目主体负责人员须全程监督指导田间试验工作开展,实时掌握田间试验工作进展,确保田间试验按方案要求规范实施。深化施肥调查。优化农户施肥调查方式方法,综合考虑作物类型、种植制度、施肥主体等因素,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为主,科学合理安排农户施肥调查点位,通过“施肥监测通”小程序(二维码附后),开展农户施肥情况和肥料使用效果调查监测。充分发挥科研教学单位、科技小院作用,参与调查工作,提高调查结果准确度。科学分析评价。各市及时审核汇总县级基础数据,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系统上报。充分发挥科学施肥专家指导组作用,建立审核会商机制,搭建科学施肥数据管理平台。

(五)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县创建。统筹农业农村部化肥减量增效等有关项目资金,在隆安县、柳江区、苍梧县、平乐县、钦南区、港南区、兴业县、富川县、宜州区、忻城县、扶绥县、灵川县共12个县(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县建设。示范县要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结合稳定粮食生产、提升大豆油料产能等重点任务,选择基础条件优、产业代表性强、技术支撑好的地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以新型经营主体连片农田为依托,建设“三新”技术模式示范片,设立标牌,集中展示化肥减量增效效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三新”技术模式推广。以“三新”技术模式示范片为抓手,整合科研、教学、推广等多方力量,建设高标准的科学施肥试验基地,承担测土配方施肥试验工作,更新技术参数、优化施肥推荐、提高技术水平。各市也应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建设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示范区,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

(六)做好宣传培训普及。强化肥料知识与施肥技术宣传、培训、指导,提升科学施肥水平。丰富培训形式。深入开展“百县千乡万户”科学施肥培训行动,自治区、市、县、乡农技推广部门“四级联动”,科研教学、行业协会、肥料企业“三方互动”,釆取田间讲堂、室内教学、微信公众号直播等形式,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市、县(市、区)、乡(镇)要创新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方式,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应用广西手机施肥点点通系统、科学施肥信息上墙、发放施肥建议卡等方式,提高技术到位率。各市、县(市、区)组织开展培训4期以上,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落地。各市可自行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资料印刷发放,也可以委托所辖县(市、区)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加强施肥指导。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推广应用智能化推荐施肥专家系统(二维码附后),为农民提供便利的科学施肥查询服务,聚焦关键农时,指导农民科学合理选肥用肥。深化宣传引导。加强科学施肥宣传,结合“三新”示范区创建,探索总结“三新”集成配套模式,总结化肥减量化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报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发挥市级化肥减量化工作推进落实小组作用,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指导开展化肥减量化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机制、集成技术模式、落实技术要点,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自治区指导、市协调、县抓落实” 的责任机制,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将化肥减量化工作的各项任务细化到重点区域和主要作物,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明确补贴内容。合理测算补贴标准,在“三新”模式集成示范中,对机械施肥配套的缓控释肥料、专用配方肥料,水肥一体化和叶面喷施配套的水溶肥料,以及绿肥种子、商品有机肥料、中微量元素肥料等予以适当补贴。有关肥料产品须符合相关标准及肥料登记备案要求。

(四)规范资金使用。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0〕10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9号)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用途规范,采用适当方式公示有关补贴发放情况。加快资金使用进度,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资金支出50%,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资金支出(“三新”技术示范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详见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网址: zyzf.xnzb.org.cn)中填报进展情况。资金使用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督促检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完善项目调度、风险防控机制,及时掌握任务落实、资金使用、工作进度等情况,及时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开展的季度和全年调度工作。适时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限期整改,严把各个环节质量关,确保化肥减量化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市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市级化肥减量化实施方案,每季度末报送进展情况,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盖章纸质版)至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联系人:唐娟娟,联系电话:0771-2202810、13397819278,电子邮箱:gxtfzflk@163.com。

附件:1.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及绩效任务安排表

2.施肥监测通二维码

3.推荐施肥专家系统二维码

4.广西施肥点点通二维码

附件名称

   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方案.pdf

   附件1-4.pdf

 地区: 广西 
 标签: 资金 培训 农业 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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