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如何看待有关国际机构发布的阿斯巴甜评估结果

如何看待有关国际机构发布的阿斯巴甜评估结果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17 02:40:48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浏览次数:527
核心提示:2023年7月14日,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公布将阿斯巴甜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公布“维持阿斯巴甜原风险评估结论,按照目前剂量和范围使用,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危害”。阿斯巴甜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及中国、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批准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2023年7月14日,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公布将阿斯巴甜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公布“维持阿斯巴甜原风险评估结论,按照目前剂量和范围使用,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危害”。阿斯巴甜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及中国、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批准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致癌物质的致癌风险通常由两个因素决定。其一是致癌能力,IARC主要依据人类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报告、动物试验和生物学机制研究等,将致癌证据强度分为1类,2A、2B类和3类(其中1类具有人类致癌性,2A类对人类很可能致癌、2B类对人类可能致癌但缺乏充分科学证据,3类为尚无法分类);另一因素是暴露水平,指人体实际摄入或接触该有害物质量的多少。IARC将阿斯巴甜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说明其对人类致癌性的科学证据尚不充分,需进一步研究考证。通过对其用量进行控制管理,能够保障其使用的安全性。

CAC批准阿斯巴甜可用于冷冻饮品、口香糖、糖果、焙烤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碳酸饮料等,规定最大使用量为0.3g/kg~10.0g/kg。我国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阿斯巴甜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CAC和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也采用了相同或相近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联合国家癌症中心结合JECFA最新评估结果和我国居民消费情况进行安全性评估,阿斯巴甜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使用可以保障安全。我们将继续关注IARC和JECFA等组织机构的风险评估动态及各国反应和举措,通过最严谨的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底线。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国家癌症中心

2023年7月14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