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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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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5 10:47:5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24
核心提示:自治区卫健委2023年6月20日制定发布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驼乳粉》等15个标准,将于2023年12月20日实施。为配合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有效实施,进一步严格新疆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修订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

一、修订的背景

自治区卫健委2023年6月20日制定发布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制驼乳粉》等15个标准,将于2023年12月20日实施。为配合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有效实施,进一步严格新疆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修订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

二、修订的过程

启动《细则》修订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充分学习借鉴外省有关工作经验、前往新疆特色乳生产企业实地调研、查阅文献资料、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交流研讨,起草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9月1日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后,进一步听取了自治区工信厅、卫健委、畜牧兽医局、各地市场监管局、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确保修订后的《细则》科学合理,符合新疆实际,提高《细则》的修订质量和可操作性。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8章65条和7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新疆特色乳制品定义

结合地标明确新疆特色乳制品是指以驼、马、驴的生乳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要求,加工制作的产品。

根据总局《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规定,《细则》梳理了新疆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明细。

(二)明确新疆特色乳制品生产条件要求

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体例,明确了新疆特色乳制品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和试制产品检验要求。(《方案》第二、三、四、五、六、七章)

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等标准要求,规定了新疆特色乳制品生产工艺、使用的设备与工器具的材质、仓储设施、生产厂房和车间建筑结构、作业区的划分等要求。(《方案》第八、十二、十三、十七、三十二条)

四、《细则》的主要变化

较2014版而言,2023版根据新的特色乳制品地方标准,做了符合标准的修改,主要表现在: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企业原料检验和出厂检验提出“两检两公开”的制度性约束。企业应当按照产品执行的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出厂成品进行逐批全项目自行检验,包含了塑化剂和三聚氰胺项目。二是引入新版地方标准要求,其中《调制驼乳粉》《调制马乳粉》《制驴乳粉》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驼、马、驴调制乳粉的定义,规范了原料及含量。三是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60号令相衔接,规定了食品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要求,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风险管控制度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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