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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行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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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15 04:55:29  来源: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235
核心提示: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148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动物检疫及肉品检验监督全程智慧监管,提升检疫效能,我市决定启动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工作(以下简称“无纸化出证”),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发布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12-15 生效日期 2023-12-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3〕148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动物检疫及肉品检验监督全程智慧监管,提升检疫效能,我市决定启动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工作(以下简称“无纸化出证”),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自2024年1月1日起,向广东省内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产品B证)和向中南区其它五省区(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证)实施无纸化出证。除以上省份范围外,其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证、产品A证)采取无纸化和纸质并行的方式进行出证。

为做好过渡期工作,自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适用范围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取无纸化和纸质并行的方式进行出证。

二、动物检疫申报和领证展示

申报人打开手机软件“穗好办”页面,选择“热门服务”栏目,点击“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事项,进入“广州智慧畜牧兽医信息平台”页面,登录后可进行检疫申报和领证展示。

三、查询方式

公众在市场销售终端购买动物或动物产品时,可使用微信扫描商户悬挂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询码”,查询相关检疫信息。

特此通告。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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