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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特〔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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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18 10:26:35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96
核心提示:2024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市场监管“五大工程”,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特〔2024〕1号
发布日期 2024-02-08 生效日期 2024-02-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特检院,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市场监管“五大工程”,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坚持党建引领。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特别是关于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行风建设。以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为重点,落实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政治监督。大力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落实落细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践行“监管为民”理念。

二、严守安全底线,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三)推进城镇燃气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为重点,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督促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法定检验。发挥专业协会作用,指导充装单位落实6个方面15条硬措施,推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化,促进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积极稳妥开展电梯定期检验、自行检测分离,严厉打击自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加大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切实提升电梯维护保养工作水平。做好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技术保障。按总局要求做好电梯召回相关工作,切实消除本体安全隐患。

(五)持续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锅炉、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场车、工业氧气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专项整治,推动相关单位强化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总局关于《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强化锅炉安全节能监管,持续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

(七)加大安全保障力度。立足“拱卫首都、保障安全”总体站位思路,着力做好全国及我市重大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根据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特点,加强应急值守,有针对性地部署专项监督检查、保障性检验等安保措施,确保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我市特种设备平稳运行。

三、完善责任制度,优化安全治理体系

(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两个规定”落实落细,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配齐、配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指导生产、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培训,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总监、安全员的抽查考核。

(九)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有效运用约谈提醒、挂牌督办、“三书一函”等手段,加强对各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继续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全市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各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

(十)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市级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推动落实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安全责任。指导各区依法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协调联系机制建设,成立区级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市场监管系统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行政审批、信用监管、行政执法、技术检验和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引导社会力量共治。发挥特种设备专业协会的引领作用,推动成立气瓶充装、无损检测等专业委员会。引导专业协会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增强专业性技术服务供给。充分利用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科普基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十二)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强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整顿,切实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坚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公益性和完整性,明确乙类检验机构核准条件,突出支撑安全监察的首要职责。

(十三)强化安全监察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开展B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考核,开展安全监察人员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安全监察人员履职能力。持续保持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1名A类安全监察员的配置比例,提高A类安全监察员持证数量。对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埋头苦干、敬业奉献的人员,要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十四)提升检验检测人员能力。采取优秀检验案例评选、典型检验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持续提升检验检测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技术交流活动,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十五)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能力。充分发挥市特检院、特种设备协会等技术机构、专业协会的作用,通过组织研修班、网络平台等方式,大力开展相关人员能力培训。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推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重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内部培训和考核。优化完善作业人员资格许可,严格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准入,加强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

(十六)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舆情监测,严格事故上报主体责任与时限。加强应急预案培训,贴近实战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定期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分析,发布特种设备典型案例和安全状况。

五、筑牢工作基础,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十七)严格行政许可准入。做好市级许可事项的实施,加大对委托下放许可事项的监督指导力度。按要求做好悬崖秋千、锻制管件和钢制锻造法兰纳入相关监管工作。加强鉴定评审机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鉴定评审的技术把关作用。

(十八)加强证后监督检查。加大获证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25%;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合理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提高证后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九)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根据总局对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要求,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完善动态监管系统,保持与总局平台的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互联互通。持续完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提升追溯效能。探索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严重事故隐患数据库。

(二十)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大科研投入,开展特种设备数字孪生基础及应用的研究,探索特种设备低温可靠性研究,持续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研究,强化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

(二十一)健全规范标准体系。适时启动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具体条件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强化考试质量保障能力。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开展非金属燃气压力管道安全评估、压力容器保障性检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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