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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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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01 05:08:45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18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优化天津市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加快构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做好2024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天津市标准化条例》和《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2024年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02-29 生效日期 2024-0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标准化条例》要求以及《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委制定了《2024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做好地方标准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永来,马蜻,苏文博;联系电话:27182133、27182054

附件:2024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024年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优化天津市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加快构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做好2024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天津市标准化条例》和《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2024年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紧紧围绕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任务,聚焦我市产业换新发展、科技创新、城市更新、激发消费潜能及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需求,不断满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

(二)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标准项目所包含的技术、方法先进适用,属于我市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生态建设具有支撑作用的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方法类、过程类、服务类和安全类标准(不含工程建设、食品安全、药品、工业产品及其检测方法、一般性农产品质量及其检测方法标准)。

(三)统筹兼顾,协调一致。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强与国家标准体系及地方标准体系的衔接,标准项目应与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市已有的地方标准相协调、配套,避免重复和矛盾。属于政府管理范围的公益性标准项目,强制性地方标准严格控制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国务院决定确定的范围之内。

二、立项重点

(一)京津冀区域协同。符合京津冀地域特点与协同发展,在京津冀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

(二)先进制造。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突出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信创等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的标准,以及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标准。

(三)农业农村。以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突出数字乡村建设,都市型农业的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现代种植养殖技术、粮食节约减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标准。

(四)现代服务。以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重点,兼顾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突出科技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物流与快递服务、文化旅游融合、体育健身、家政服务、金融服务、商贸服务、商务会展服务等方面的标准,以及促进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方面的标准。

(五)绿色发展。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突出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排放、湿地保护、垃圾分类回收、绿色公共机构以及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标准。

(六)公共安全。以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重点,突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气象与防灾救灾、应急与消防救援、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交通、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等方面的标准。

(七)社会事业。以加强政府精细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突出智慧交通、市容环境更新、完善公用基础设施、政务服务、机关事务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救助、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养老托育、殡葬服务、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保护、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结合政府部门管理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天津市地方标准),加强对申报项目就法律符合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评估。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化技术机构为申报单位和政府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本行业、本部门的需要,做好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等工作,复审需要修订的项目一并申报。

(三)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应编制《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cjg.tj.gov.cn)下载。下载路径为:在线服务----综合查询-----天津市地方标准。

(四)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地方标准申报材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包括: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拟制定地方标准的草稿(一式一份)、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申报时间:2024年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工作于4月底截止,请各行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34号 邮编:300041

联系人:刘璟

电话: 27113030

邮箱: scjgbzhc@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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