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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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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07 04:38:30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9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
发布日期 2024-04-06 生效日期 2024-04-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跨境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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