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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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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13 11:50:3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58
核心提示: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截止日期 2024-03-1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西
备注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于2024年3月20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人:罗元杰,联系电话:0771-5829849,电子邮箱:dwfy321@126.com,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兽医处,邮编:530021。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6日

 地区: 广西 
 标签: 备案管理 农业 实验室 备案 生物安全 病原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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